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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资产管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3-05作者: 浏览量:

我单位计划对资产管理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准确把握拟采购设备的市场价格行情,合理安排采购预算,高效使用教育资金,力求物美价廉效益,科学组织采购工作,特开展公开采购询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询价须知

1.有意向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合法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营业户,且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按照我单位所提供的采购物的具体规格参数技术方案采购要求,在2024年 3 月 8 日17:00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书面报价。外地的供应商可以将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快递至学校。

3.供应商如向我方做出书面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采购要求,且不可提价变更。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我单位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4.本次询价由供应商自愿参与,因参与询价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询价结束后,我单位将根据询价情况制定相应采购方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询价,其询价文件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采购人: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2、项目名称:资产管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3、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53号

4、清查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购买的固定资产。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30000.00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如果超过该采购包的最高限价,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固资数据整理服务要求:

1.1、账务梳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凭证、明细、附件依据进行全面梳理登记,要求每笔发生凭证金额与明细、附件依据核实相符,并登记每笔凭证号、金额、购置内容形成账务梳理清册。对会计账国有资产明细表与相关凭证依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对材料不齐、金额不符的凭证另行登记,方便后期问题资产追溯。

1.2、盘查核实:

1) 资产登记:资产使用人、使用科室、品牌、规格型号、资产名称、存放地点、数量。核实学校新购的国有资产,整理形成准确的实物盘点表。

2) 资产核实:以现代化技术手段完成财务账目与实物自动识别核对,精准、高效的确认资产的关键要素。将已核实的账务信息、实物与后台系统数据实时同步、信息一致。做到“账实相符”。

1.3、核实报告:第一次账实核查结束,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清册,上呈采购人审阅,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数据提出追溯和解决方案,含房屋大额资产情况说明。

1.4、系统维护:以资产核实数据结果为基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进行全面优化。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对接后可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中查看数据信息并于资产核实结果一致,每张国有资产卡片都要体现具体会计凭证号,通过会计凭证号可以查询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对应的资产明细信息,明细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资产大类、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资产数量、购置金额、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状态、使用期限、入账时间、对应会计凭证号等,做到“账账相符”。

1.5、卡片优化与标签:根据优化后的数据制作出条码标签并粘贴到国有资产实物上,以条码标签的形式使国有资产数据信息转化为条码信息,赋予每件国有资产“唯一的身份证”信息及特征信息,真正实现资产实物管理的信息化,必须做到“一物一卡一条码”,主要反映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购置时间、资产状态、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员。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明细信息可以找到对应实物,实物的购置时间及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必须与系统一致,精确做到“一物一卡一标”、“账卡相符”。

1.6、编写报告:撰写实施成果报告 (纸质、电子文档) :

◆固定资产清册 ◆低值资产清册 ◆在用资产清册

◆报废资产清册 ◆实施验收单

1.7、其他服务事项

1) 审批上报:依据漳财国资〔2020〕128号要求,根据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结果,对报废及其他问题资产需上报校领导、主管局的材料进行收集、准备、提交财政有关部门审批。

2) 处置与调整:报废资产及其他问题资产审批结束后,实物报废资产:校资产处组织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提供专人配合、协调现场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工作。会计账面资产:供应商提供专人现场与财务处相关财务人员配合,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的会计数据,依照漳州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调整。

2、技术要求:

2.1固资盘点(注:以下内容须提供系统演示操作截图,)

为保证盘点数据安全保障,提高盘点工作和准确性效率。供应商在实施盘点固定资产时应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软件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软件技术要求:

在线盘点应有实物盘点及财务明细数据核实功能,在线盘点后台系统可导入会计固定资产明细账电子文件数据,导入结果体现【导入成功】;(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在线盘点可录入实物盘点信息,并手动匹配对应的账面数据;在线盘点后台可实现盘点数据与账面数据批量一键匹配且精准率达到100%,实现数据双向交互精准识别,识别数据信息可实时同步,做到“账实相符”;匹配结果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的第2、清查结果验证)中的验证要求,匹配操作结果体现【匹配完成】(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清查结果验证:为确保固定资产卡片信息数据双向交互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手动匹配、一键匹配两种匹配结果应具有自动验证功能,自动验证实物盘点信息与会计固定资产明细账信息数据双向交互应符合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范围及标准,其主要验证范围有:使用单位、资产名称、资产大类、资产分类、分类编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资产数量、购置金额、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状态、购置时间、入账时间、匹配状态、取得方式、使用期限、使用地点、对应会计凭证号;在两种匹配模式下进行数据双向交互后验证得出以下结果:1、双向交互后的固定资产数据应按以上验证范围内容完整展现且自动匹配结果成功完成则有效;2、双向交互后固定资产数据未能按照以上验证范围内容展现匹配结果,或匹配后出现内容缺失、遗漏、不符、自动匹配未能成功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应在项目评审期间对该功能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3)为防止匹配误操作后导致数据覆盖、无法还原。手动匹配、一键匹配两种匹配模式应皆具有匹配后数据撤回功能:1、恢复操作前数据;2、恢复未匹配状态数据;撤销匹配结果体现【撤销成功】(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4)在线盘点可扫描标签信息并对其内容:使用部门、使用人员、固定资产信息等信息进行修改;(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5)在线盘点后台可查看、修改已匹配、待匹配数据信息、固定资产台账明细等报表,导出结果体现【导出成功】;(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6)盘点核实数据实时同步存储,工作开展当天在线盘点后台即形成并可导出固定资产盘点核实明细表电子档文件;系统可展现统计清查实施情况,统计内容应有:1、固定资产录入总数;2、会计固定资产账数据总数;3、固定资产匹配数量;4、核实人员总数;5、以年、月、周、日等方式分别查看以上统计内容。(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3.2、数据交互

1)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中成熟的数据接口,实现盘点核实数据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数据共享,无缝交互对接。数据交互对接后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内正确反映盘点核实内容数据:资产名称、资产大类、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资产数量、购置金额、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使用状态、使用期限、入账时间、对应会计凭证号。(供应商提供功能模块截图,截图必须体现阶段演示结果)

*(采购人现场随机检验供应商是否有以上技术能力,检验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视为供应商技术要求评审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投标资格。请供应商自行准备所需系统及设备。)

3.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商务条件

其他商务要求:无

五、其他事项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产品费用、运输、售后、税收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补充,一旦成交视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供应商应将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应计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再进行任何增补。

3、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须加该供应商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附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括:

2.1 供应商报价函(附件1)

2.2《廉洁协议书》(附件3)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章

2.3 按正常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附件2)。

3.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人:林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18850496223、18159709028

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供应商报价函

致:﹝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全称)某公司已认真阅读贵方发布的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资产管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自愿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项目报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资产管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费用总计: XXXXXXX 元。(附报价明细)

(大写人民币:XXXXXXXXXXX元整)

二、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提交之日起 7天之内签订采购合同有效。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四、联系方式:林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18850496223、18159709028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 XX 月 XX 日

附件2

密封示范

一、询价文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参考下图:

二、正面密封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并加盖公章。参考下图:

附件3

廉洁协议书

甲方: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本协议之当事人为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及其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之合法权益,达到交易公平及透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义务

1、 乙方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名义、于洽谈交易前后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承办人员、设备使用、验收部门的人员及其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男女朋友,或有利害关系来往之朋友或法人等)馈送金钱、红包、礼品、邀宴或以提供佣金、分红、配股、招待旅游、私下另外交易等不正当方法洽谈采购往来或办理验收事宜。

2、 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甲方工作人员违背其职务。

3、 如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提出任何私人要求或要挟时,乙方应当拒绝此类要求,并直接提报甲方知悉(举报电话:0596-2522706),同时提供相关具体事证以协助查明。

4、 乙方承诺不虚报服务及产品质量,并依照双方协商确认的合理价格供货,若乙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定价,或对其他厂商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的相同产品或服务,明显低于与甲方购销合同之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双方应进行协商,视具体情况调整差价。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任何工作。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私自接受甲方的金钱、红包、礼品、邀宴或提供佣金、分红、配股、招待旅游等馈赠,以私下另外交易等不正当方法洽谈采购往来或办理验收事宜。

3.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视同严重违约,甲方可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乙方正在商议或已签订之任何交易、购销合同。

2. 甲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

四、责任判定: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如情况属实,且乙方无确凿的经司法机关认定的与以下事实相反的证据证明,乙方应按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员工(包括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向甲方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交待自己或其关系人或其指定人接受了乙方任何贿赂或给付的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接受了乙方直接或间接让自己、关系人或其指定人获利的安排。

2、乙方员工(包括与乙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向司法机关交待向甲方提供贿赂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提供了让乙方员工/关系人/指定人获利的安排。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六、生效时间: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购销关系存续期内有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初审:王国雄

复审:杨珊莹

终审:王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