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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入库的公告

日期:2023-02-03作者: 浏览量:

为规范我校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提高我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利用绩效,保障项目工程质量,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工程设计相关资质的企业,成立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源库。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内容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

(二)服务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源库:为规范我校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建立工程设计类供应商资源库。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在设计库随机抽选产生设计单位。库内工作内容为工程项目费用在100万元以下建安项目,包含新建和改扩建、修缮等项目设计。

2.服务周期:两年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申请入库的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所需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专业技术资质条件。

三、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复印件;

     3.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

四、设计费用计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现场面议 。

五、进入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项目设计库备案后要求及说明

(一)签订设计承包合同后。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若承发包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承包企业存在应清出名录库情形的,经查实后,将取消承包资格。

(二)在服务期内,各备案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非不可抵抗原因放弃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备案资格,终止备案协议合同履行。

(三)在服务期内,所有设计单位对其项目设计行为有解释义务,需无偿给予学校业务方面的解释,接受业主的咨询并履行项目设计应承担的义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四)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得进入或应及时清出名录库: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2.被列入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黑名单”、漳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企业。

3.违反相关规定被各地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通报批评未满半年的企业。 4.其他不予列入或清出的情形。

(五)设计单位对其承揽的项目相关信息必须保密,成果在正式出具前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履行。

六、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 2月 3日--2023年 2月 7日下午17:00

2.联系人:韦老师、洪老师

3.联系电话:13599688336、15759316090

4.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53号(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初审:王国雄

复审:杨珊莹

终审:王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