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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23-12-29作者: 浏览量: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陈溪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2年,陈溪南在担任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局长,角美镇镇长,角美镇党委书记,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冬虫夏草等礼品及礼金。陈溪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徐建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22年,徐建明在担任原长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等礼品。徐建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漳浦县委组织部原三级调研员、县教育局原局长胡建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23年,胡建水在担任漳浦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委组织部三级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及礼金。胡建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通报案例反映出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报指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作风、反“四风”,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驰而不息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通报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化“一县一清单”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要把握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新特点,围绕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等部署要求,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五不”、“股长做派”“科长天大”等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大肆举债、大干快上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统计造假搞“虚假政绩”和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等专项整治,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等行为。要坚持纠树并举,把查处问题同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深入开展“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为主题时代新风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十个一”行动,弘扬漳州特色勤廉人物事迹,不断涵养新时代的新风正气,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漳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