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模范遵守,行为世范
(一)坚持政治思想铸魂。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高度负责,有大爱之心、敬业之志、笃学之风、创新之勇、为师之范。依法从教,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以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暑假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履行学校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三)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培训机构、各种兴趣班等兼课、兼职,不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
(四)不得参与违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自愿原则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或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或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五)遵守社会文明公德。不借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酒席,不操办或参与新房酒、满月酒、升学宴、谢师宴等明令禁止酒席,做出违反社会公德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要自身做起,教育好亲属和学生树立节约粮食的意识。
(六)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行为。
(七)不得违反师德师风的其它行为。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意识形态、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反师德师风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